机构设置
监察室
一、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教育部、贵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铜仁市委、市政府等有关文件精神及其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并反馈信息;
二、学院三会(党委会议、党政联系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督查与反馈信息;
三、学院党政领导作出的批示和交办的重要事项,或深入基层调研、现场办公作出的重要指示督查与反馈信息;
四、需要在紧急时限内完成的应急工作督查督办与信息反馈;
五、各系、处、室年度绩校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促检查与信息反馈;
六、各系、处、室意见反映比较集中的事项;或师生员工反映的重点、热点事项进行督查并反馈信息;
七、完成地上级党政部门和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抓好督办件的材料整理及立卷归档工作;收集、整理行政督查工作信息,编写督查通报;
九、严格执行督查工作细则、督查工作制度;严守督查工作纪律;按督查工作程序开展督查工作;
十、认真开展调研活动,不断探讨和创新督查工作方法。